房東們注意! 2017年元旦起,新版的租賃契約上路囉~ 為各位整理7大重點,讓大家更快速了解!
從2017年開始,「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」將實行新制,為了避免像「張淑晶事件」的惡房東事件重演,內政部新修正房屋租賃新制~
為了讓房東們更快速了解,以下用白話文整理7大重點:
1、不能限制房客遷入戶籍。
2、不能阻止房客申報租金扣繳所得稅。
3、押金不得收超過2個月房屋租金。
4、提前違約,最高只能扣一個月租金。
5、明訂水電費、管理費、瓦斯費要如何計算。
6、房屋設備損壞若非房客惡意破壞,修繕費用由房東負擔。
7、定型化租約需要給予房客至少3天契約審閱期。
如果房東沒有符合新規定的契約內容,房客可以要求房東修改或拒絕簽約,若違法規定最高可罰30萬元,但房東也不用覺得麻煩,可以在各大超商以及文具店購買新制的契約書。
這新版租屋契約,雖然是保障房客更多的權益,但也可能因房東個人所得稅增加,讓租金漲更高,所以我想最後的贏家… 還是政府的稅收大幅增加!
不管如何,房東還是要讓房客住的舒適,讓租屋更有品質,這樣也可以讓房東大大們更輕鬆的收租下去~
下載內政部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(106.01.01生效)
以上7大重點整理,房東們要好好地檢視一下,然後趕快分享給正在當房東的朋友們,並且在『幸福好房租』的FB粉絲團按讚 ,將獲得最新的文章資訊。